香港六和免费资料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香港六和免费资料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4年6月13日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香港六和免费资料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章程旨在为本会的组织与运作提供明确的指导方针和规范性要求,确保本会能够有效地服务同学、促进学院发展、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组织活力和影响力。

第二条 本会章程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贵州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积极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学生联合会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会是在香港六和免费资料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学院团总支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恪守“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原则,积极倾听并反映同学的诉求,致力于为全体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助力同学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学校组织的安排。引导全体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通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全体同学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开展适合学生专业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文体活动,以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

(三)营造良好的学风氛围,有效提高全体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打造整洁有序、和谐温馨的宿舍环境。

(五)高度重视并切实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协助学院有效解决同学面临的实际问题。

(六)加强与其他学院学生会及校内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工作的开展。

(七)培养和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积极进取的学生干部队伍。

(八)认真完成学校及学院各部门交办的工作。

第六条 本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 本会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和香港六和免费资料校规校纪。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 凡是拥有香港六和免费资料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籍,且通过香港六和免费资料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会面试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习、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四)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五)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活动,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具备参与学生会选举活动的权利,同时亦拥有被选举的资格。

(二)会员有权就优化校园生活、改善学习环境等提出建设性建议或拟定相关议案。

(三)会员享有对学生会各级成员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并对工作中的不当行为进行检举和建议。

(四)会员有权参与由学生会举办的文化、体育、学术等各种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可以获得来自学生会的全方面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心理辅导、学业指导等。

(六)会员具备参与在组织内各种评奖评优活动的资格。

第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院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规范学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1条 学代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体现学生的意愿和利益。

第2条 学代会的组织架构

(1)学代会设立大会主席团,负责决定和监督学代会开展的各项议程,主席团成员由各部门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干部自荐后,由学院学生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2)设立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学代会的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包括代表资格审查、档案起草、会议安排等。

第3条 职权范围

(1)通过与修订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代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监督选举学代会的代表。

(5)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6)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大会决定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4条 代表的产生

(1)学生代表以班级或学生组织为选举单位,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根据学院各班级、学生组织数量按比例分配,应覆盖各年级、专业及主要学生群体。

(2)代表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责任感,关心学院发展,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同学诉求。

(3)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学院总人数的10%。

第5条代表的权利

(1)符合学代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3)对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第6条 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代会相关工作的治理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诉求。

(4)监督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7条 会议的召开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学代会的,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申请,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机构,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服务同学为宗旨,全面引领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学院的发展和同学的成长成才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 职责与使命

(一)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为3名,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二)制定学生会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学生会工作与学院的教育目标和学生需求相契合。把握学生会工作的整体方向,关注学校和社会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三)执行学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四)合理分工,明确主席团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协调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各项大型活动和重要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工作的圆满完成。

(五)对学代会负责,听取学生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学生提出的质询。代表代表我院学生会与学校管理层、其他学生组织、校外机构等进行沟通和交流,维护学生利益。关注学生的需求和意见,积极向学校反映,保障学生需求最大化地得到满足。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职权

(一)提议任免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协调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三)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代表学生群体参与学校决策,维护学生权益。(四)与其他学院或学校的学生会建立联系,进行交流和合作,促进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

第十七条 工作原则

(一)始终将服务同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同学办实事、解难题。以同学的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生会的工作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在处理学生会事务和学生问题时,做到公正无私,一视同仁。建立公平合理的评价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鼓励创新思维和实践,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活动形式,为学生会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勇于面对挑战,不断突破自我,推动学生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四)强调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力。引导学生会全体成员树立团队意识,共同为实现学生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十八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代理执行主席主持工作,代理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委托主席团其他成员产生。

第十九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四个月为一个轮值周期,学生会主席在轮值期间对学代会负责,对学生会各项事宜负责,并负责日常会议的召开以及日常工作的分配与进度的监督。

第五章院学生会组织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代会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聘请校团委的老师一人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学校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学习部、文体部、权益部四个部门,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

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构架表

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C1C2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主席团产生程序

学生会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主席团提名原则及应注意做好的工作

主席团候选人提名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学生工作的角度出发,在提名主席团候选人时,严格依照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把那些符合条件、在学生中有群众基础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上来。按照上述原则搞好主席团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应注意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在酝酿提名工作开始前,要对广大学生和各级团组织公开宣传主席团候选人的提名原则和对人选的基本要求,使广大学生和团组织理解提名原则,明了候选人的提名条件。第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推荐程序,组织广大学生充分酝酿提名,保证学生干部参与的数量和比例。同时,要防止不讲原则,不论提名条件,凭个人好恶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出现。第三,筹备学代会工作组要根据多数学生或团组织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认真做好提名人选的考察工作。

3、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主席团成员必须为2022级、2023级在校在籍学生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必须为学生代表,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学习、劳动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干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坚持原则,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会会员的民主权利;

5、具有扎实的作风,密切联系同学,谦虚务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自觉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6、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至少1年。

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1、学院拟定召开学代会,向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和校学生会提交包括大会主题、任务、时间和地点等会议基本情况的书面请示,收到批复后,对选举的学生代表进行资质审查,完成学生代表选拔后,将学院学大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特要嘉宾、主席团候选人酝酿名单上呈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和校学生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召开学代会,通过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报上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和校学生会。

2、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4名,应选名额 3名。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代表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每张选票同意当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进行计票。计票结束后,由团总支书记林大任老师宣布选举结果。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4年6月13日12:50

二、代表数量:10人

三、地点:敏学楼106教室

四、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开场词,介绍出席学代会的各位老师及主席团成员。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幕。

(三)听取、审议上一届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参加学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

(六)学院团总支书记林大任讲话。

五、新闻报道链接:

图片https://mp.weixin.qq.com/s/IZSY6JO7FLb92XM1-1cAtQ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制定《香港六和免费资料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方法》。

(一)学生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学代会的代表应是学生中的优秀分子,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学生意志。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学习、劳动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干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坚持原则,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会会员的民主权利。

代表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的上报

各班级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出代表并将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交至筹委会。上交名单时一定要注明班级,姓名,民族,性别,政治面貌,职务。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班级筹备召开班级会议,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提交班级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的考察

选举产生的代表需经本次大会筹委会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以及群众基础等方面是否符合代表资格,若代表不符合资格,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并对重新产生的代表进行复查。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工作部署,根据团省委、省学联的相关要求,以及校学生会的相关工作标准。在院党总支、校团委、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指导下,我院学生会认真贯彻改革精神,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如下:

一、述职评议的考核对象及方式

对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述职评议。

二、述职评议的评议会成员组成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评议会成员院团总支负责人和上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院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

评议会成员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其他工作人员评议会成员为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对成员在学生会工作期间的情况进行评测打分,作为评价成员工作、成员变动、评优评奖的依据。内容包括:考勤、工作表现、工作创新、工作效果、成员评价五个方面。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前由部门组织个人撰写工作总结,作为考核依据。

(二)考核阶段结合成员总结和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勤20%,工作表现20%,工作创新10%,工作效果20%,综合表现30%。

1.工作考评表

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学生会年终考核评分表

评分细则

考评人

得分

考勤(20分,缺勤一次扣1分)

工作到场情况(10)

各类活动签到考勤(10)



工作表现(20分,较为恶劣消极情况扣10分)

工作态度(10)

主动完成情况(10)



工作创新(10分)

向部门提供好想法,新点子后被采纳并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效果(20分,完成工作较少扣10分)

日常工作成果(10)

临时,加急工作(10)



综合表现(30)

教师评测(15分)

通过成员表现,工作情况及团队凝聚方面进行打分



学生评测(15分)

通过对成员的工作总结,及相应综合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考评总分


2.具体标准

(1)考勤(评分人为部门负责人):参与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及相应活动,部门会议、组织学习的签到。主要依据:活动签到表,工作到场考勤情况。

(2)工作表现(评分人为部门成员):在学生会工作过程中,成员的积极表现,工作态度是否端正,主动完成情况等方面。

(3)工作创新(评分人为部门负责人):学生会工作过程中,主动思考,向部门提供好想法,新点子,通过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等。

(4)工作效果(评分人为部门成员):日常工作及临时工作中的工作量及工作完成质量。

(5)综合表现(教师,部门负责人,干事):通过对成员的工作总结及相应的综合工作情况进行打分。由相应负责人共同打分,取平均分。

3.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能不同,进行工作标准细化考评,参考工作考评表更改内容,并向考评小组报备,同时向各成员公布部门考评标准。

4.由各评分人进行评分后,评分表格汇总到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统计。

(三)考核总结由办公室统计,送考评小组审核后,院学生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院级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博士路
邮编:550025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851-88121166    传真:88121166
ICP备案号:黔ICP备13005433号-1
香港六和免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