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校体育教育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我校体育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免修条件
因病或因生理缺陷不能正常参加体育活动,须持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经所在学院核查无误后报体育学院批准,可免修体育课。免修学生须上课见习(行动障碍者除外),由体育教师安排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或体育理论等相关内容,完成后方可进行体育成绩认定。
二、适用对象
1、先天性疾病或陈疾引起的丧失运动能力身体残疾,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
2、课程开始后出现慢性或长期性伤病情况,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
三、申请办法
1、由学生本人填写《香港六和免费资料体育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无诊断证明章无效)以及相关医疗资料;
2、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3、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体育学院批准;
4、体育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通知体育教研室及任课教师。
四、认定办法
1、符合条件办理体育免修者,体育成绩按60-75分进行考核认定。
2、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所在学院、体育教研室各留存一份存档。
五、有关说明
1、课程开始后出现慢性或长期性伤病情况,不能参加正常体育锻炼和考核者,须及时办理免修手续,超过一个月未办理者将不予受理。
2、本办法适用于体育必修课、体育选修课,体育重修课。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9年8月1日施行,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2019年8月1日
香港六和免费资料体育课程免修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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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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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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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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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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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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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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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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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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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修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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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时间 |
20 —20 学年第 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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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证明 (附诊断证明原件以及相关医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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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批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体育学院审批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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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所在学院、体育教研室各留存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