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作者: 时间:2016-01-12 点击数:

为促进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处室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香港六和免费资料统一要求,结合审计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审计处全体教职工。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每两周一次的政治和业务学习,除因公差、培训、上课等特殊情况外。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将作为审计处年终对个人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学习态度。主要考核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学习精神,包括平时坚持自学、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对理论学习的态度是否端正,学习是否刻苦;是否遵守学习纪律;是否自自觉极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

2、理论水平。主要考核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掌握的程度;特别是对必须熟悉和了解的知识所掌握的程度。

3、运用能力。主要考核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着重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考核办法

1、参加时间是否全勤。

2、学习记录是否完整。

3、心得体会是否认识到位。

4、学习成果转化情况。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理论学习考核工作的领导。按照考核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要求,搞好对政治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的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由专人做好学习考勤登记,政治及业务学习记录,收集学习资料及全体教职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做好分类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