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六和免费资料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为有序开展第四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科学设岗与聘任,形成精干高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队伍,营造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制度环境,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可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三)按岗聘任,竞争择优。
(四)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在编人员。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
学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专任教师工作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是指为完成学校教育任务而设置,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水平与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承担教学、科研的双重任务。
(二)岗位设置数量和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为0.9,设置岗位数15个: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设置比例为100%。
五、岗位聘期时限
2023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六、岗位聘任条件
岗位聘任按照分类管理、公开竞聘、择优聘任的思路和原则进行,聘任时根据实际报岗人数、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申报人按业绩评分排序,择优聘用。以下聘任条件为入门聘任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聘任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或职业技能;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任职条件
1.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且聘期考核合格。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1)专业技术二、三、四、七、十级岗位按国家、省和学校现行各系列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2)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岗位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的通知》(黔人通〔2007〕194号)执行。要晋升五级、六级岗位的,必须达到本单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获聘条件。
(3)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岗位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的通知》(黔人通〔2008〕165 号)执行。要晋升八级、九级岗位的,必须达到本单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获聘条件。
竞聘人员在满足上述各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第三聘期(2020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工作业绩,综合考虑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绩和贡献,按照《香港六和免费资料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进行核算。学校积分办法中未提及的项目或工作内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小组商议后确定。
2.应聘管理岗位必须具备较强的大局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奉献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1)管理三、四级岗位任职条件按照上级任命文件执行。
(2)管理五、六、七、八级岗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和《贵州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黔党办发〔2018〕4 号)《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贵理工党发〔2023〕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管理九级岗位应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范围、职责和特点,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竞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在满足上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由组织部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第三聘期工作情况,制定评分实施细则,进行评分排序,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聘岗,落聘者高职低聘。
七、聘期内的工作任务
各类岗位聘期内的工作任务按照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岗位性质确定,详见附件1《香港六和免费资料第四轮岗位聘任各岗位聘期内的工作任务规定》。聘期内的工作任务是第四聘期内需要完成的最低工作任务,是第五轮岗位聘任的聘任依据。
八、聘任流程
第一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报学校审批。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香港六和免费资料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实施细则。
管理岗位的聘任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和人事处牵头实施。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岗位的聘任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副高级、中级及初级岗位的人员聘任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024年6月18日前。
第二阶段:第四轮岗位聘任具体实施阶段
(三)个人提出聘任申请
申请人根据个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聘期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向学院提出聘任申请,同时填报个人在第三聘期内的工作量(含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业绩成果),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聘任在双肩挑岗位的人员、在管理岗工作但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其工作量认定等同于同职级专任教师所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并累计计算实际教学、科研和服务业绩。
1.全院所有人员(含直聘人员)都需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除双肩挑人员外,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专技小等级的晋升需在竞聘大等级成功后,在小等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并满足省人社厅《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7〕194 号)、《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8〕165号)中的晋升条件后进行。各级岗位的直聘条件严格按照以上2个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3.不具备副高级岗位任职资格的博士按讲师八级申报。
完成时限:2024年6月20日
(四)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人选
1.申报竞聘管理岗位的人员由学院审核后报学校组织部。
2.申报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符合聘任条件的前提下,主要参考其上一轮聘期教学、科研业绩情况。其中具备副高级及以下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学院根据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业绩积分进行评分排序,提出拟聘人选。
3.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被聘任到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具备副高级任职资格,因缺岗未聘任到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直接聘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完成时限:2024年6月24日前.
(五)拟聘结果报学校审批
学院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聘任;
完成时限:2024年6月28日前。
九、聘期管理
(一)签约
按照法律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任合同采用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合同模板。
(二)职务职级发生变化时的合同变更
1.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或工勤技能等级晋升的,若晋升岗位类别与现聘岗位类别相同,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直接补聘;如晋升岗位类别与现聘岗位类别不同,则需等到下一聘期再进行变更。
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因各种因素导致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或工勤技能等级降低的,聘任在降低之后的岗位上,并与学校签订聘任变更协议。
3.新进人员根据其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即时聘任。
4.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经学校同意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
其工作内容与合同期限可由双方约定或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脱产期间的待遇根据《香港六和免费资料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贵理工党发〔2023〕2号)和执行。
十、考核
采取积分制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肩挑岗位及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双考核。
(一)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的要求,依据学校年度考核有关办法执行,按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考核。
(二)聘期考核
1.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工作量积分完成情况。
2.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填写聘期考核表;
(2)学院岗位聘任工作与考核小组考察受聘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履行和工作量积分完成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考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规定任务,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则聘期考核为合格;未按照岗位职责完成规定任务,或聘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则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4.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和第五轮岗位聘任的依据。学院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挂钩,个人年度工作量完成情况与奖励绩效挂钩作量完成情况与奖励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