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快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澳门科技大学与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学生交流协议》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从现在大一、大二的学生中遴选一批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024年1月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成绩优秀,具备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
3、申请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CET-4及以上水平。
4、申请中期交流学习的学生应符合专业方向对应原则,不允许跨专业申报。
5、申请者需征得家长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往返交通费、在外学习期间学费、生活费、保险和医疗及其它相关费用。
三、选派专业
香港六和免费资料所属学院及其专业 |
澳门科技大学所对应的学院及其专业 |
外国语学院:英语 |
国际学院:外国语(英语) |
经济管理学院:投资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
商学院: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 |
大数据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 |
创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电子与信息工程、软件工程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设计、建筑学专业 |
人文艺术学院:艺术学-艺术设计 |
备注:申请交流学习的学生原则上在同等层次下优先录取为澳门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四、选派流程
1、4月13日前,申请人填写《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家长知情同意书》、《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学生外出学习课程计划审批表》(简称《审批表》)、《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并提交上一学年加权平均分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报给所在学院。
2、4月21日前,各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结合个人综合表现进行初审后按照推荐顺序确定拟选派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学生提交材料及公示材料报教务处进行汇总复审。
3、4月26日前,各学院将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报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学生申报材料交给澳门科技大学进行资格审查。
4、澳门科技大学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录取学生办理出境手续。
5、学生在派出前需与我校签署《公派留学协议书》、《安全须知》,办理国际旅行健康体检等相关手续。
6、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根据各学院推荐顺序、贵州省“千人留学计划”选派要求及分配指标选出优秀学生并为其发放奖学金。
五、费用及奖学金
1、参加交流学习的学生学费、住宿费详见《申请入读澳门科技大学短期交流课程须知2023/2024学年》,约4万元/学期。
2、学生在派出交流期间,无须交纳我校学费、住宿费。
3、学校选出一部分优秀学生给予贵州省“千人留学计划”奖学金资助,共计1万元/人。
六、相关要求
1、请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的宣传工作,按照流程和要求做好选派工作。
2、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按照上一学年加权平均分成绩优先原则,并结合学生其他综合条件进行选派,确保选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派出学生须遵守本校和澳门科技大学关于学生管理的所有相关规定。
4、学生的学分转换、成绩认定参照《香港六和免费资料本科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贵理工教发〔2018〕17号),请各学院于4月13日前协助学生完成《审批表》的填写。
5、无特殊情况,已确认选派学生不得中止或更改选派情况。
七、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姚江帆 联系电话:17716695263
教务处:徐波 联系电话:18685170330
附件:
1、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
2、家长知情同意书
3、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学生外出学习课程计划审批表
4、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
5、申请入读澳门科技大学短期交流课程须知2023/2024学年
6、澳门科技大学选课申请指引
香港六和免费资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