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佐证材料的通知
各承担申硕重点建设任务的部门(单位):
根据申硕工作安排,现开展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材料中“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请按照2021年8月27日印发的《香港六和免费资料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任务分解方案(2021-2023)》的通知(贵理工党发〔2021〕48 号)和2022年05月25日研究生处下发的《申硕工作任务清单(一)》中规定的任务分工,确认《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具体分工及已填写情况可参照附件1、2)的填写内容,收集支撑《简况表》中所填数据的佐证材料,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简况表》的确认
对前期《简况表》的填报及数据更新(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意少部分内容没有时间限制),进行再检查、再确认。确认后打印纸质材料1份,部门(单位)负责人在首页签字,盖部门公章。
二、佐证材料的收集
对填入《简况表》中的数据,逐一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文件格式为jpg图片或pdf文档,文件名要体现佐证材料内容,并进行分类(可建立不同文件夹)、排序(可在文件夹、文件名中添加英文字母或数字序号前缀),打包为1个压缩文件(也可组合成pdf或word文档),同时整理出的佐证材料清单(每项证明材料需标注数量或页数)。打印佐证材料清单纸质1份,部门(单位)负责人在材料清单上签字,盖部门公章。
三、《简况表》分工所负责内容的概述材料撰写
为便于《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的组织和撰写,请针对分工内容的填写与佐证材料收集,撰写一份概述材料,内容应简明扼要,直入主题。对于申请表格中不能反映出的、能体现我校特色和贡献有关内容(包括2022年12月31日至现在的最新情况)请作适当说明。材料字数不限,需打印纸质材料1份,部门(单位)负责人在材料首页签字,盖部门公章。
请务必于2023年4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签字盖章的《简况表》(分工填报部分)1份、佐证材料清单1份、概述材料1份共3个文件交至申硕工作办公室(316室),电子版材料(包括《简况表》word版1个文件、佐证材料1个文件、佐证材料清单word版1个文件和概述材料word版1个文件,共4个文件)发至[email protected]或刻成光盘送至申硕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丁元法,13608510912;苏姝,15285632509。
附件一:《授予单位简况表》填报分工情况表
附件二:各部门/单位《授予单位简况表》的分工内容
申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处 代)
2023年4月7日